汽車內飾材料垂直燃燒燃燒試驗機 適用于汽車內飾材料的可燃性能試驗,包括汽車內飾零部件所用的單一材料或層積復合材料,如座墊、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帶、頭枕、扶手、活動式折疊車頂、所有裝飾性襯板、儀表板、雜物箱、室內貨物架板、或后窗臺板、窗簾、地板覆蓋物,測試指標如易燃性能、燃燒速率、火焰蔓延、燃燒強度及產品的阻燃性能均可被檢測,設備具有自動化程度高,測試數據準確等特點。
設備特點:
汽車內飾材料垂直燃燒試驗機試驗部分和控制部分組成釆用一體化設計,方使現場安裝和調試,試驗箱外殼及重要部分釆用是冷板加gao檔噴涂以及不銹鋼(可選)制造,耐煙氣,腐蝕。控制系統自動化程度高,具有自動化點火功能,溫度和時間數字顯示,觀察記錄方便,使用穩定可靠。
技術參數:
控制方式 | 試驗環境風速在燃燒箱確定位置后垂直測量風速可控制在0.1m/s~0.3m/s |
燃燒箱內溫度測量 | 溫度測量范圍0℃~90℃;精度0.1℃ |
火焰施加時間計時 | 手動按鈕控制計時;控制范圍:0.1s-99min99s;計時精度0.1s |
火焰高度 | 可調10-100mm |
試樣燃燒時間計時 | 手動按鈕控制計時;測量范圍:0.1s-99min99s;計時精度0.1s |
通風櫥尺寸 | 約2000(W)×900(D)×2600(H)通風櫥容積為燃燒箱的20-110倍,其長、寬、高任一尺寸不得超過另兩個尺寸的2.5倍 |
通風櫥材質及鋼板厚度 | 鋼;2mm |
試樣夾具尺寸 | 框架高560 mm;由兩根間距為150 mm的平行桿連接組成桿上有固定試樣的固定針。固定針直徑不大于2 mm,長度至少27 mm。為將試樣固定在固定針上,并離框架有一段距離,需在固定針附近安裝直徑為2 mm,高度至少為20 mm的定位柱 |
壓板 | U形壓板厚度為1.0 mm±0.1 mm |
燃氣燈 | 氣體噴嘴內徑為0.18+0.03 0 mm;其燈嘴口中心處于試樣自由端中心以下20mm處并可自動點火 |
燃氣 | 工業用丙烷氣體、丁烷氣體或液化石油氣 |
配備鋼板尺 | 鋼板尺量程600 mm以上,精度為1 mm |
外形尺寸 | 1120mm*520mm*1250mm |
電源 | 交流/單相 220(1±10%)V/50Hz |